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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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運代理說的成交方式FOB,CIF,有什么區別?
1、目前我國普遍采用的貿易成交方式主要有FOB和CFR 。 FOB指的是Free On Board(船上交貨價),賣方需承擔貨物裝船前的所有費用和風險。 CFR即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運費) ,賣方負責將貨物運至目的港前的所有費用,但風險轉移至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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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總結:三種成交方式的主要區別在于賣方承擔的責任和費用不同 。FOB下賣方責任最小,僅負責裝船;CNF下賣方需承擔運輸費用;而CIF下賣方則需承擔運輸和保險費用 ,直至貨物到達目的地。因此,選擇哪種成交方式取決于買賣雙方在交易中的風險承受能力和成本考慮。
3、FOB、CIF和CNF是國際貿易中常見的三種成交方式,它們的主要區別在于貨物交易過程中的價格構成和買賣雙方的風險承擔不同。詳細解釋: FOB:離岸價 。賣方在出口國的裝運港交貨,負責將貨物裝載到買方指定的船上 ,并承擔貨物越過船舷前的風險和費用。買方負責貨物離船后的所有費用和風險。
4 、CIF:成本加保險費加運費,指賣方將貨物裝上船或設法獲取這樣交付的商品 。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在貨物于裝運港裝船時轉移向買方。賣方須自行訂立運輸合同,支付將貨物裝運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運費和保險費。C&F:成本加運費 ,賣方必須負擔貨物運至約定目的港所需的成本和運費,即完成交貨 。

5、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上的成交方式FOB代表離岸價,CIF代表到岸價。FOB: 含義:指當貨物在指定的裝運港越過船舷時 ,賣方即完成交貨。也就是說,貨物一旦離開碼頭,賣方就完成了交貨義務 ,此后貨物的一切風險由買方承擔 。 責任劃分:賣方負責辦理貨物出口清關手續,并承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前的風險和費用。
6、含義:買方負責派船接運貨物,賣方在合同規定時間內將貨物裝至買方指定的船上。風險轉移:貨物裝船后 ,風險即從賣方轉移至買方 。特別說明:FOB通常作為出口發票開具及出口免稅收入確定的依據。CIF成交方式:含義:賣方需負擔將貨物運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費用及風險,并負責租船訂艙 、支付運費及辦理貨運保險。
FOB 、CFR、CIF三種貿易術語有什么異同點?
FOB、CFR和CIF三種貿易術語的異同如下:相同點: 都涉及到國際貿易的貨物交易,用于規范國際貿易中的貨物交易流程和風險分配。不同點:FOB術語: 風險轉移點:在裝運港船上完成交貨,貨物裝載上船后 ,風險轉移給買方 。 費用構成:賣方負責裝船越過船舷前的所有費用,之后的所有費用和風險由買方承擔。

FOB、CFR 、CIF三種貿易術語的異同點如下:相同點: 都是國際貿易中常用的交易術語,用于明確買賣雙方的責任、風險和費用劃分。 都涉及貨物的運輸 ,且貨物的風險在某一特定時刻轉移給買方 。不同點: FOB: 責任與風險:賣方在裝運港將貨物裝上買方指定的船只后,風險和費用即轉移至買方。
- 不同點:1) 價格構成不同:FOB僅包括生產/采購成本和利潤,CFR包括FOB價加國外運費 ,CIF包括CFR價加保險費。2) 術語分組不同:FOB屬于F組(主要運費未付),CFR和CIF屬于C組(主要運費已付) 。3) 風險劃分和費用劃分點:C組術語中是分開的,而FOB術語中是重合的。
cif到目的港后當地貨代
CIF貨物在目的港產生的費用問題 ,在國內的國際貨運領域中較為罕見。這主要是因為CIF出貨提單通常為船東單(MBL),目的港費用直接與船東碼頭結算,而不涉及目的港代理 ,因此不存在目的港代理收取高額費用的說法 。

CIF條件下,賣方通常需要自行安排船只并選擇貨代,自行承擔運費、碼頭費等相關費用。在實際業務操作中,買家往往會傾向于選擇國外信譽良好 、服務優質的知名船運公司。賣方在與買家確認了運費和船期后 ,可以接受這種安排 。
一般情況下,如果采用CIF貿易術語,那么 ,貨到目的港后的的港雜費和儲罐的租賃費用、目的港商檢及清關等費用均由買方承擔——這是CIF術語就已經劃分完畢的,即賣方承擔到目的港的海運費和保險費,貨到目的港之后的所有費用 ,都由買方承擔。
